今天小編為您介紹壓力管道安裝元件制造辦證的規則有哪些,希望能夠幫助您。
壓力管道元件制造許可規則可歸納為以下六條:
一、為了做好壓力管道元件制造單位資格的實施工作,根據《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的有關規定,制定本規則。
二、凡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使用,并且符合《條例》適用范圍的壓力管道元件,其制造許可應當符合本規則規定。
本規則不包括安全閥的制造許可
三、壓力管道元件制造許可按照產品類別、品種、許可級別和產品范圍確定許可范圍。
壓力管道密封件、防腐蝕壓力管道元件、低溫絕熱管、直埋夾套管、壓力管道制管專用鋼板、聚乙烯混配料的制造許可采用型式試驗的方式。
四、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以下簡稱國家質檢總局)統一管理境內、境外壓力管道元件制造許可工作,并且頒發特種設備制造許可證(以下簡稱制造許可證)。
國家質檢總局負責境外壓力管道元件、境內A級和AX級壓力管道元件制造許可申請的受理。省、自治區、直轄市質量技術監督局(以下簡稱省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負責本轄區內其他壓力管道元件的制造許可受理。
國家質檢總局負責部分壓力管道元件的制造許可審批,并且委托省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負責本轄區內其他部分壓力管道元件的制造許可審批。
五、制造許可證的有效期為4年。獲得《特種設備制造許可證》的制造單位,應當在其制造的壓力管道元件產品(以下簡稱產品)上使用“許可標志”和許可證號。
六、從事壓力管道元件制造單位資格許可鑒定平時工作的鑒定評審機構(以下簡稱鑒定評審機構)和從事相關型式試驗工作的型式試驗機構(以下簡稱型式試驗機構),由國家質檢總局公布。
以上就是我們的全部講解內容,希望能幫助到大家。 更多壓力管道安裝元件制造辦證的信息,請關注本站。
綜上所述就是我公司為您簡析的壓力管道安裝元件制造辦證的規則,若有需要請電話咨詢:028-61989865,我公司將竭力為您服務。